离婚,孩子判定: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会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抚养孩子。 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主要考虑:经济状况、个人素质、生活环境、对子女的责任感、以及与子女的感情亲密程度等,但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6条有明确规定;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主要指夫妻长期两地分居的情况;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其他子女指另一方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及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等;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5.一方离婚后再婚困难的,可以作为优先因素加以考虑;6.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有能力协助照顾(外)孙子女;5-6不是法定的优先抚养子女的情况。
针对离婚后怎样判给孩子的抚养权,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的分配如下: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判给女方;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的,可以由夫妻双方协商确定,无法协商的,由法院判决;八周岁以上的孩子,应当尊重其意愿;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也可以协议轮流抚养子女。
离婚诉讼前一般会让双方调解,调解无果后可以约定孩子由一方抚养或双方轮流抚养,最后如果协商无果,在争取子女抚养权时一般做到以下几点争取到的几率会更大: 1、经济允许的,可以表明家庭条件对孩子的成长有相对好的帮助。 2、相比对方能有更多时间或愿意花更多时间陪伴孩子。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