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贩卖毒品罪被公安刑事拘留38天还没有签逮捕令,可以要求取保候审或予以释放。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的时间最多为37天,如果超过37天,检察院没有批准逮捕的,就属于超期羁押,是违法的,犯罪嫌疑人家属有权要求取保候审;如果不构成犯罪的,也可以公安机关要求撤销刑事立案并立即释放。 《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针对贩卖毒品罪被拘留33天能做取保候审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的,可以取保候审。具体的条件是: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贩卖毒品罪的性质严重,一般不能取保候审,不过具体还是要看案件实际情况而定。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涉嫌贩毒,属严重刑事案件,原则上不能取保候审,但具有法律情形的除外。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