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完离婚手续再进行房产过户也是可行的,需要离婚证以及约定房产归属的离婚协议。 1.前提 对房产分割归属无异议,已还完房贷且无其他抵押,有房产证,且离婚协议有明确的房产归属。 2.办理流程 (1)到场人:夫妻双方; (2)办理地点: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 (3)所需资料:a.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原件;b.申请人身份证明;c.房产证;d.离婚证、经民政部门备案的离婚协议 3.其他注意事项 (1)委托他人登记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双方身份证明。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申请房屋登记的,需监护人代为申请。此时监护人需提供本人和被监护人的身份证明、监护关系证明、人民法院认定无民事行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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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该房产的定性,首先看双方是否有协议,如有协议,从协议之约定。 如无协议,房产是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实践中存在争议。 一种观点认为,该行为应视为“婚内赠与”。 依据《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三十二条之规定,婚前或者婚内,男女双方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一般法院不予支持,除非双方就该约定办理了公证手续。 如房产已经过户至另一方名下,即赠与已经完成,对方无权撤销赠与,该房产应为现产权登记人的个人财产。 另一种观点则认为,该行为,仅是夫妻之间的更名,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除非在房屋所有权证“共有情况”一栏内写明“单独所有”,房产才归产权登记人一方所有。 从司法实践来看,在双方没有其他协议的情况下,法院一般会采用第二种观点,认定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进行分割。 在分割房产时,如果房产是您婚前全款购买,则离婚时法院会按照对房屋的贡献进行房产份额的分割; 如果房产为婚前购买,婚后共同还贷,则离婚时法院会按照双方出资份额进行分割,一般是房屋所有权归一方所有并支付另一方房屋折价款。 另外,还需考虑婚内过错等因素综合考量。
离婚时没还完房贷的房子可以过户给另一方,有以下两种办法: 1、当事人提前还清房贷,如果其没有能力还贷的话,那么就可以考虑通过一些贷款公司将房产证赎出。 2、当事人没有能力一次清偿贷款的,可以去跟贷款银行协商,变更贷款人,重新签订一份住房贷款抵押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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