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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鉴定由谁协商?

2022-08-09 16:0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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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8-09 回复

专业分析:

有的时候医疗机构有跟当事进行协商的意思,但是,双方对于患者人身的损害是否构成医疗事故,构成几级医疗事故,医疗机构在患者人身的损害中负有多大的责任,患者现在的人身损害跟患者原有疾病之间的关系有多大存在很大的分歧,这时候,就需要双方共同委托医疗鉴定机构来进行鉴定。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然后,双方根据医疗鉴定的结果来协商赔偿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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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新仕律师

广东连越(深圳)律师事务所

医疗事故鉴定应当由医疗机构申请,但患者本人及其家属也有权利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医疗事故适用过错推定的原则,需要由医疗机构自己的医疗行为与受害人的损害后果之间没有因果关系,而患者只需要证明医疗关系存在或损害后果存在即可,但不排除患者及其家属享有此权利。

张新仕律师

广东连越(深圳)律师事务所

我国法律规定,一旦发生医疗事故,应当由地方的市级地方医学会以及省、自治区或者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级地方医学会来组织医疗事故的鉴定工作。医疗事故鉴定是分级鉴定的,鉴定机构在鉴定之后应当出具相应的医疗事故鉴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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