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可以要求保险公司垫付医药费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医药费可以由受害方垫付。受害方垫付医药费后,可以再要求交通事故赔偿时,要求对方责任人返还其垫付的医药费。若对方责任人购买了相应的保险,对方责任人在赔偿后,可以申请理赔。但作为受害人一方,在垫付后,不可以直接要求对方购买的保险公司进行理赔。
交通事故肇事方应该是要出医疗费的,如果肇事方不付的话,可以自己先垫付医疗费,事后再通过打官司等办法来要求对方赔偿医药费以及其他赔偿金。法律未规定肇事方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交警不会确定赔偿金额,不会强迫肇事方垫付,只能组织双方调解,调解的基本原则是自愿,如果调解不成由法院判决。我国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只有法院和仲裁机构的调解书。所以在判决之前任何的支付都要肇事方自己愿意,谁都不能强迫他。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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