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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中当事人申请调查取证的义务有哪些

2023-02-07 16:2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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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2-07 回复

专业分析:

第五十二条对于符合本指导意见第十八条、第十九条情形之一的,辩护律师应当向法院提供相关证据线索,及时申请法院进行调查。第五十三条对于符合本指导意见第二十五至第三十四条情形之一的,辩护律师应当向法院提供相关证据线索,申请法院进行调查。第五十四条对于公诉方拟出示的鉴定结论,辩护律师可以申请法院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法院无正当理由拒绝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的,辩护律师可以委托相关专家对鉴定结论进行评估。第五十五条辩护律师可以亲赴现场,就现场情况对勘验检查笔录中记载的情况进行核实,进一步审核案内其他证据的真实性。第五十六条在征得人民法院同意的情况下,辩护律师可以向证人、被害人进行调查核实。在征得人民法院同意的情况下,辩护律师可以进行同步录音、录像。对控方证人进行调查核实时,辩护律师应当首先让其书写亲笔证词,然后对证人的亲笔证词进行审核,并制作审核笔录辩护律师应当将控方证人、被害人的亲笔证词、审核笔录、证明证人身份的材料以及录音、录像一并提交法院。控方证人、被害人改变证言、陈述的,辩护律师可以提请法院通知证人、被害人出庭作证。第五十七条辩护律师发现被告人及其近亲属有协助侦破案件、调查证据等行为的,应当及时收集并固定相关证据,或申请人民法院调取。第五十八条辩护律师应当及时向被告人近亲属告知退赃的法律意义。经被告人同意,被告人近亲属代为退赃的,辩护律师应当及时收集并固定相关证据,或申请人民法院调取。第五十九条被告人及其近亲属积极赔偿、安抚被害人一方而取得谅解的,辩护律师应当劝说被害人一方签署和解协议。第六十条对于收集的有关被告人无罪、从轻、减轻处罚的证据材料,辩护律师应当及时向法院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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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伟长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提出申请,提交申请书,符合申请提交的期限,提供必要的证据线索,缴纳人民法院收集证据所需要的必要费用。 离婚财产的调查取证可以通过向司法机关申请财产保全的方式进行,司法机关可以通过暂时冻结双方的共同财产,来达到对离婚财产的清算的目的,以避免一方在离婚时私自转移财产或者隐瞒不报财产的行为。 离婚后,发现对方转移财产的,另一方应当及时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对夫妻财产进行财产保全,必要时还可以请求法院冻结财产。法院离婚判决时可以因一方有转移财产的行为,让其少分或者不分财产。

吴莉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在调查取证过程中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有的义务: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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