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 遗嘱人:×××,男,生于×年×月×日,身份证号码:,现住址: 本人×××,在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关法律,在×××和×××的见证下郑重订立本遗嘱,并宣布本遗嘱是本人至今为止唯一有效的遗嘱。非本人经合法有效程序,此后的任何文件不构成对本遗嘱的变更、补充或撤销。 我现在意识清醒,行为自主,能够完全理解自己行为的法律含义并完全自愿订立本遗嘱。我有一次婚姻关系,就是现在的妻子×××,并与之生有一子×××,没有其他或即将出生的子女。我的父母健在。我声明我在本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均为本人合法所有的个人财产,拥有完全处分权。我的遗嘱内容如下: 一、我位于 XX的房产,系我个人所有的婚前财产,全部由我的父母继承,在我死后办理产权变更登记。若我的父母一方先于我死亡,则由存世的另一方继承。若我的父母均先于我死亡,则全部由我的孩子继承,在孩子成年前由×××代为保管居住。 二、我位于 XX的房产,系我和妻子的夫妻共同财产,其中属于我的份额,按上述第一条规定继承。 三、我的银行存款四、我现有的债权 若有遗漏的其他财产,除非此后经我补充,我宣布也按本遗嘱的原则进行分配。 五、我指定×××和×××作为我的遗嘱执行人,他们共同在我死后启封和公布此遗嘱,并负责我遗产的分配。若其中任何一人先于我死亡或因其他原因不能履行执行职责,则由另一人独自担任我的遗嘱执行人。若两人均不能履行执行职责,则由他们指定的另外的人执行。指定文件须有两人中任何一人的亲笔签名。 六、我与湖北旗开律师事务所年月日签订的《遗嘱执行法律服务协议》作为本遗嘱的附件,协议中有关遗嘱执行人的指定(包括委托变更指定)、遗嘱执行人的权利、遗嘱执行法律服务费用的支付等有关遗嘱执行的条款,视为本遗嘱的组成部分。 本遗嘱于年月日,由本人在亲自订立,并由和见证。 遗嘱人签名:见证人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针对女儿出嫁房产可以留给儿子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只要有遗嘱指定女儿继承,或者无任何遗嘱前提,女儿都有继承权和继承份额。继承权和是否是女性,是否出嫁没有关系。 被继承人的女儿和儿子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并不因为女儿出嫁而失去继承权。同一顺序的继承人一般均分,如果有继承人在被继承人生前对被继承人尽到主要赡养照顾义务,在遗产分割时适当多分; 在被继承人生前有赡养能力而没有尽到赡养义务的继承人在分割遗产时适当少分或不分。
可以的,只要双方愿意,首先禁止结婚的三代以内的直系血亲,收养关系是拟制血亲,不在直系血亲的范围内。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之间禁止结婚。 禁止一定范围的亲属结婚,源于原始社会的婚姻禁忌。在进入个体婚后,人类有意识地通过立法限制近亲结婚,一是出于优生学上的原因。受遗传基因的影响,夫妻如果血缘太近,容易将生理上和精神上的疾病或缺陷遗传给下一代,给民族的健康、人口的素质以及人类的发展带来危害。所以说养女可以嫁给儿子,没有违反这个法律的。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