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看了另一为律师的解答,个人感觉不妥,现解答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子女姓氏问题的批复》中规定,父母双方不能达成协议时,应以子女自己表示的意志为主。子女年幼尚无表示其自己意志的能力时,应从民间习惯,其出生时所用的姓氏不宜改变(将来户籍法有规定后从其规定)。如因离婚而引起对原生子女的姓氏争执,则按父母与子女的血亲关系并不因父母离婚而消灭;在离婚后不论子女随父或随母抚养,均不因以改变父母对原生子女依法律所应负担的抚养责任。父母所负的责任虽可因双方经济情况不同,或子女年岁的长幼而有所不同;但并不能因此说明抚养责任主要的属于哪一方面。浙江省高院所提‘子女年幼不能表示意思者,可暂从主要抚养责任为定’,将姓氏依抚养责任而变更,这显然是不妥当的。我们认为父母离婚,除因协议变更子女姓氏或子女年已长成得以自己意志决定其从父姓或母姓外,并无使其子女改变原用姓氏的必要。从上述规定看,如果你的孩子已经能表达自己的意愿,父母可以尊重孩子的意愿决定是否改名;如果孩子还小,而离婚的夫妻双方又无法取得一致意见的情况下,不宜改变孩子的姓名。
针对抚养费用在孩子配偶名下怎么办,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分配给孩子,孩子名下房产属于孩子的个人财产,离婚只能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不能分割孩子的财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女方丧偶则孩子抚养权归女方。从法律上来说,子女的抚养权归父母,在特殊情况下抚养权可以由孩子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行使,所以如果女方有抚养能力,孩子的抚养权会归女方。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