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交通事故中的交警如何处理?,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公安机关及其交通管理部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报警,应当记录下列内容: (一)报警方式、报警时间、报警人姓名、联系方式,电话报警的,还应当记录报警电话; (二)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间、地点; (三)人员伤亡情况; (四)车辆类型、车辆牌号,是否载有危险物品、危险物品的种类等; (五)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的,还应当询问并记录肇事车辆的车型、颜色、特征及其逃逸方向、逃逸驾驶人的体貌特征等有关情况。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
交通事故交警处理流程如下: 1、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 2、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3、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 4、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以及第七十三条的规定,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后,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