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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前的户口落在老婆村房子在别的村,前妻村让我迁走,我的老家跟自己房子的村都不接收,我该咋办?

2019-12-02 11: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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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彩红律师

2019-12-02 回复

专业分析:

离婚不需要强制执行,只有离婚后的财产或补偿,若支付方抵赖,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院在强制执行过程中,”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不在强制执行范围之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五条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一)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   第七条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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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理论上是可以的。但是在名义上孩子是你的了,你就是父母了。拓展:还必须有充分的投靠证明,出生证明等相关文件。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这个问题你们是结婚以后买的房虽然你老公还房贷,房子也只有他的名字。你的工资为家所用。就说明这房子也是你们的共同财产,只要有买房的日期在你们结婚以后就能正明是你们的共同财产,所以离婚这房子也有你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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