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法》规定的符合特殊情形七种人:拆迁范围内应安置人口的未成年子女;因工作需要调回本市的干部、职工及其随迁家属,在拆迁范围内直系亲属处落户的;因离休、退休、退职从市外迁回拆迁范围内家中的;海员、船员、野外勘探人员、就学等人员迁回拆迁范围家中的;本市居民因应征入伍、出国(境)而注销拆迁范围内的户口,后又恢复户口的;本市居民因服刑、被劳动教养、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等注销拆迁范围内的户口,后又恢复户口的;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以上七种人可认定为应安置人口。
针对哪些人可以享受本市户口归集时规定的待遇,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可以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1)本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了退休手续; (2)所在单位和个人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 (3)个人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
工伤享有下列待遇:1.享受工伤医疗待遇。2.停工留薪待遇。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3.生活不能自理的享有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4.构成伤残享有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5.构成伤残辞职的享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