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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抵押需要去什么部门办理

2022-10-22 09:3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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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10-22 回复

专业分析:

1、借款人用房屋作为抵押的,应当到房屋管理局办理房屋抵押登记。 2、房屋抵押必须到房管局办理抵押登记,才具有抵押的法律效力。未办理抵押登记的,债权人对该房屋没有优先受偿权。 3、所以,以房屋设定抵押的,需要由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共同到房管局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取得《房地产他项权利证》的,房屋抵押权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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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房产抵押登记在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在办理的时候需要携带好相关的资料,比如说抵押登记表、房屋所有权证、抵押合同、贷款合同、身份证、评估报告等,同时办理抵押登记还需要审核,因此并不是当天提交申请,当天就能出结果。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1、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在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办理; 2、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 3、以林木抵押的,在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办理; 4、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 5、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为在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 6、其它财产的登记部门为抵押人所在地的公证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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