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抵押物处置风险产生的原因:一是由于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不健全无法保障,借款人出现违约,在处理抵押住房时难以执行到位,抵押不易实现。 二是由于火灾、水灾等自然灾害可能造成抵押物损失或灭失。 三是由于某些原因,以前未发现的优先索偿权行使困难。 四是由于估价的原因,处置抵押物时的估价低于设置时的估价,或者拍卖收益低于未还款而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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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发商的信誉、实力和对物业管理的承诺; (2)购房者资金千万别一次性投入; (3)购期房要选好时机; (4)注意周围环境,并核实之后,才可谨慎购房; (5)看清价格。购房人应弄明白是均价还是起价; (6)了解开发商。购房人看房地产广告时,一定要看广告中有哪些是值得信赖的企业; (7)资质证号很重要。
抵押人抵押已租赁的标的物的,不影响抵押物上既存的租赁关系,承租人的权利优先于抵押权。抵押人出租租赁物时,抵押物的租赁对抵押权人的权利不发生影响。租赁权在权利属性上不是物权而是债权,租赁权的标的物虽然在成立上以移转占有为其要件,但这种占有并不能使财产租赁权具有对世的绝对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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