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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追偿权怎么理解

2023-02-27 15: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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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2-27 回复

专业分析:

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第十二条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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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担保人的追偿权行使方式有: 1、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后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若保证人实际清偿额大于主债权范围的,保证人只能在主债权范围内对债务人行使追偿权。 2、连带责任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后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没有约定的,平均分担。

郑路祥律师

浙江宜景源律师事务所

担保人行使追偿权的注意事项:时间在向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后;不得超过保证人承担保责任的范围;在清偿债务后行使追偿权;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应及时通知债务人;担保人享有抗辩权;范围是主债务及其利息;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受到诉讼时效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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