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对于员工的保密要求既可以约定在保密协议中,也可以约定在劳动合同中。因此用人单位可以与某些员工个别的签订保密协议,也可以与所有的员工签订含有保密条款的劳动合同。一般来说保密协议的内容总是经保密条款的内容更为详尽。国家科委《关于加强科技人员流动中技术秘密管理的若干意见》第六条规定,企事业单位可以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与本单位的科技人员、行政管理人员、以及因业务上可能知悉技术秘密的人员或业务相关人员签订保密协议。《深圳经济特区企业技术秘密保护条例》第十三条规定,企业可与因业务往来需要知悉技术秘密的业务相关人员或企业技术秘密法受让人签订保密协议。一般来说,与企业签订保密合同的员工包括: 1.高级研究开发人员、技术人员、经营管理人员;他们或者掌握着企业的核心技术,或者担任企业的主要管理工作,掌握着企业的重要经营信息,他们是签订保密协议的主要对象。 2.一般技术支持人员和关键岗位的技术工人;他们虽然不是最主要的人员,但是也有可能接触到企业的核心技术,也有必要与他们签订保密协议。 3.市场计划、销售人员;他们是经营决策的实施者,了解企业的营销计划、客户名单,因此企业也会与他们签订保密协议。 4.财会人员、秘书人员、保安人员等。他们都有可能由于岗位的原因了解到企业的商业秘密,如果不与他们签订保密协议,他们很可能有意或无意的泄露企业的商业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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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只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就可以了,如果是刑事案件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而刑事责任的主刑都是对人身自由的限制甚至是对生命的剥夺,同时刑事案件有案底,会跟随一辈子。所以转为民事案件后对当事人是个利好消息。
没有取得采伐许可证擅自砍伐自己承包地里的树木,材积数量10立方米以下,性质上属于滥伐林木的行政违法行为,应当由林业主管部门给予如下处罚:补种5倍的树木,并处林木价值2至5倍的罚款。被采伐树木的木材材积10立方米以上,应予刑事立案。涉嫌的罪名是滥伐林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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