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继承是指继承人为数人,即为两人以上共同继承遗产。继承人的数量以依法享有继承权的人数为准,而不以实际继承的人数计算。例如,继承发生时享有继承权的可能是多数,但因有的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被剥夺继承权,最后可能仅有一人参与继承。但只要继承发生时继承人为两个人以上,就属于共同继承。共同继承需要解决的问题较多,以致它比继承人为一人的继承复杂得多,也容易引起纠纷。 继承开始后,被继承人在财产上的一切权利,除了根本不能转移的以外,均归属于继承人、受遗赠人及其他遗产受益人所有。当继承人、受遗赠人为一人时,不发生共同继承或共同受遗赠的问题;当继承人、受遗赠人为数人时,则发生共同继承或共同受遗赠或二者混合并有的局面。尽管对共同继承的性质有不同看法,但我国民法理论界认为,应该采用共同共有说,即各继承人、受遗赠人对遗产享有共同共有的权利。
针对其中一个儿子和母亲共同出钱买了一套房产并且把房产落户在母亲名下,如母亲去世后,其他子女是否有继承权。,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房产在母亲名下,母亲去世,可以到当地公证处办理房屋继承公证。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1、老人在世的时候对其名下的房产进行的处理是基本权利,不受任何人干扰。 2、遗产是没有共同享有的说法的。如果子女父母都在世的情况下,房屋首次在老人名下登记,但是房产过户的行为在老夫妻其中一人已经过世之后的话,是可以起诉认定房产为父母的共有财产,那么其中一位老人单方面指定一位子女只能处理其占有的份额,对于剩余的份额其他的子女是可以提出异议的。 在办理房屋转移过户时,首先申请人需按照规定交纳各种税费,然后申请人(父母、子女双方共同申请)持原房屋所有权证(需提交原始档案)、父母、子女的身份证明、买卖协议或赠与公证书(办理赠与还需提交评估报告)、应纳各税凭证等资料到房产登记机构提出房屋买卖或赠与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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