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婚前个人购买的房屋离婚后属于共同财产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婚前购买的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如果房产证上登记双方的名字,应视为出资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认定该房屋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夫妻个人财产是指依法或依当事人约定,夫妻婚后各自保留的一定范围内的个人所有财产。
婚前购买的房屋一般属于个人财产,双方当事人有约定的除外。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是婚后有还贷的情况,那么法律是有一些规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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