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5〕96号》:二、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一)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二)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无户口人员或者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三)未办理收养手续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未办理收养登记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当事人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按照规定办理收养登记,凭申领的《收养登记证》、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1999年4月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针对成都新生儿入户计划外父母该如何办理,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异地新生儿办理户口。具体内容如下:有出生医学证明的婴儿,父母在婴儿出生30日内,带着出生医学证明,父母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向父母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常住户口;无出生医学证明的,需要计生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夫妻身份证到派出所审批后,签发入户证明,并带证明到派出所办理入户。
新生儿户口办理流程具体为: 1、限由其父母或者其他近亲属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2、申请人将相关申请材料就近递交至派出所户籍室; 3、户籍民警对相关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符合要求无需函调的,受理登记,之后可以将户口登记。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