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取得产权并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屋仍属于个人财产。虽然对于此种情形下房屋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争议很大,但笔者认为,确定同财产不仅要看它产生的时间,还要考察其与原权利的关系。婚前个人权利与其它权利一样,都是经济利益在法律上的表现,该利益已在婚前产生,其在婚后改变为有形财产或另一种权利,只是表现形式不同,其本质并未改变,因而仍然是个人财产。我国澳门地区民法典对此提供了的益的启示,按其规定,因结婚前之个人权利而取得之财产即使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也不属于共同财产(第1584条)。其第1585条具体列举出以下几种情形:(1)因对在上述日期(结婚日)前已存在但在该日期后分割之末清算财产拥有权利而取得之财产;(2)取得时效所根据之占有在上述日期前已开始者,透过此时效之完成而取得之财产:(3)在上述日期前以保留所有权之买卖形式买入之财产;(4)优先权所根据之状况在上述日期前已存在者,透过行使此权利而取得之财产。因此,此得情形下,房屋应属于个人财产。
针对婚前财产婚后有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行为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婚前男方单独购买房子并登记在个人名下的,—般属于男方的个人婚前财产,与女方无关。婚后在房产证上添加姓名的行为属干房屋赠与行为。房屋变更登议试以后,赠与行为正式生效,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共同拥有。
婚前贷款买房,婚后房产登记在己方名下的房子归己方所有,前提是己方用自己的财产偿还了贷款;如果婚后房子是由夫妻共同还贷的,则房子仍可归己方所有,然后己方可以将配偶出资还贷的部分认定为是债权,依法对配偶进行补偿或者将其还贷的部分进行退还。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