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利贷是指违反国家法规的高额利息资金借贷,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违法行为。但由于借款人急需资金,加之高利贷条件灵活、手续简便快捷,导致现实生活中高利贷现象频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规定:“民间借贷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比如说,借贷发生时,银行同类借款年利率是6%,那么,借款的最高年利率为24%左右。也就是说,超出24%的年利率,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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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以下情形,则不受法律保护而且不用还钱: 1、民间借贷的利率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4倍的,就可以认定为是高利贷。债务人对属于高利贷的部分可以不还,债权人因此提起的还款请求也不受法律保护,但是本金和合理的利息是要偿还的; 2、因为赌博等犯罪行为产生的高利贷属于恶债,可以拒绝偿还。
高利贷超过法律规定部分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法律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利息不能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超过的利息无效,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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