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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由谁支付赔偿?

2022-07-11 19:5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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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7-11 回复

专业分析:

劳动者受伤,认定为工伤,并且鉴定为伤残等级的,如果用人单位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保的,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医疗费都应当由社保部门承担,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等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其缴纳社保的,则劳动者伤残期间的所有赔偿都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及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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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国镇律师

广东商合律师事务所

工伤赔偿由谁支付,具体如下:用人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当职工遭到工伤,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工伤或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的,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用人单位应当参加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在此期间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按照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因此,劳动者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那么劳动者的工伤保险待遇就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并且,拒不缴纳工伤的用人单位还将受到劳动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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