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我国法律规定,第一次判不离,半年以后重新起诉的,视为感情破裂,准予离婚。只是如果女方不配合,比如不收传票,玩失踪,送达会很困难。如果她一直不出现的话,法院还是有可能会判不离。故此,如果您想离,满足女方条件,她愿意离,法院会判离的。 如果双方可以达成一致意见的话,是可以协议离婚的,不必要到法院去诉讼伤了和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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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应当准予离婚。我国《民法典》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即存在法定情形时,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若不存在法定情形,人民法院一般判决不准离婚,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次起诉离婚对方故意不同意的可以二次诉讼请求离婚。 要有上诉状,并按照当事人提出的副本,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案件一审时自己提交的证据,如果有发现新证据可以一起交。一般来说,第二次起诉就会判离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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