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载人规定)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载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限载1名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二)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搭载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使用固定座椅;(三)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驾驶自行车不得载人。 因此,电瓶车载12周岁以上的儿童或成年人,需承担相应责任。
针对上海电瓶车超载规定,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根据《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非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购车之日起15日内申请登记上牌。上海电瓶车办理上牌程序如下:1、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全市通办。所有人或委托代理人到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电动自行车上牌便民服务点)业务受理窗口,交验车辆并提供材料。2、申请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标准,并纳入本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符合注册登记要求的,当场办结并领取电动自行车牌证。3、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免费办理。
根据《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非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购车之日起15日内申请登记上牌。上海电瓶车办理上牌程序如下: 1、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全市通办。所有人或委托代理人到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电动自行车上牌便民服务点)业务受理窗口,交验车辆并提供材料。 2、申请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标准,并纳入本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符合注册登记要求的,当场办结并领取电动自行车牌证。 3、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免费办理。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