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交通事故肇事方受害人如何索赔?,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受害人按下列标准索赔: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 没有固定收入的按最近三年平均收入或相同、相近行业最近一年收入状况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5、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交通事故受害方一般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如果对方不进行赔偿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进行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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