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感情破裂离婚财产该如何分割?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婚姻法》第十七条在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时作出明确规定后指出“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包含了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 一、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其对财产收益贡献的大小,夫妻双方均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二、在夫妻离婚时,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共同财产的分割的权利是均等的,但这绝不意味着平均分配,那么,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应依据什么进行呢? 1、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也就是说,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2、依《婚姻法》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男女平等”的原则,不能歧视妇女,认为妇女挣的少,应少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 3、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4、给予补偿的原则。依《婚姻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是指依法分割夫妻财产时,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补偿,补偿是从分割后的财产中支付,分割的财产不足支付的,从其个人财产中补足。 5、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由一方的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提出婚姻损害赔偿。《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协议时应同时对债权债务进行分割,不得因离婚而损害他人和国家、集体的利益,这不仅是法律的规定,也是道德的要求,每个公民都应自觉遵守。
针对结婚9年,男方多次出轨,导致现在感情破裂,所以我提出离婚,但他坚持不离,我该怎么做?,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如果夫妻关系破裂,任何一方都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如果女方想离婚,男方不同意,女方可以委托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提交男方是否有外遇、家庭暴力过错、夫妻日常争吵的证据等夫妻关系破裂的证据,分居等证据,证明夫妻关系确实破裂。如果法院查明则可以判决离婚。
双方感情破裂,一方坚持不离,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律规定如果有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吸毒赌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等行为,在法院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双方确实已感情破裂的,应当准予双方离婚。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