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假一般为3天。 我国尚无适用于所有用人单位的丧假规定,原劳动部《对企业单位工人、职员加班加点、事假、病假和停工期间工资待遇的意见》([59]中劳薪字第67号)曾规定“为了照顾我国旧有习惯,不论工人职员请婚丧假在三个工作日以内的,工资照发”,1980年2月20人,原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规定》((80)劳总薪字29号)规定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丧假。并对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九十年代,一些省市把丧假延长到了5天,直系亲属范围扩大到了岳父母和公婆,适用范围扩展到了其他用人单位。但是,各地规定不一。因此,建议咨询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职工的直系亲属例如父母,配偶或者子女死亡时,员工的单位行政领导可以根据单位与员工的具体情况批准,视情况给一天到三天的丧假。丧假的天数一般为三天左右,假期内的工资和福利待遇照常发放,不包括国家法定休假日。
一至三天。请丧假要注意: 一、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 二、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三、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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