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可以根据情节轻重,暂扣或者收回注册登记确认书:(一)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和核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的;(二)不按照注册登记确认书规定的活动种类和范围从事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活动的;(三)变更单位的名称、所在国家(地区)、住所或者法定代表人,未按规定办理注册登记确认书变更手续的;(四)涂改、转让注册登记确认书及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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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企业的注册登记流程如下: 1、预先核准名称; 2、办理审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备案刻章等; 3、办理组织机构代码; 4、办理税务登记以及外汇业务登记凭证。
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的工资的情形有: 1、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2、代缴的应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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