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两地的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离婚有两种途径: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或者到法院诉讼离婚。《婚姻登记条例》第10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不过,登记离婚有三个前提条件:其一是夫妻自愿离婚,且已对、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双方签署离婚协议;其二是双方均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三是系在中国内地办理。你与丈夫若协商一致同意离婚,符合前述条件,则可到你的住所地或丈夫住所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你丈夫不同意离婚,或虽同意离婚,但双方就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则只能到法院诉讼离婚。
针对夫妻两地分居怎么办理离婚手续,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如果住所不在一地,根据“原告就被告”的管辖原则确定管辖;提交离婚状、结婚证原件、原告的身份证或者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孩子的出生证或户口本、夫妻共同财产清单。 2、协议离婚的,双方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双方无法协议离婚的,一方可选择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协议离婚的,双方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双方无法协议离婚的,一方可选择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1、夫妻两地分居需要离婚的,如果双方都统一离婚,可以到双方其中一方的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只有一方想离婚的,想离婚的一方可以到另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分居无论多久都可以提起起诉或者协议离婚,离婚必须要通过一定的行为方式才能够解除夫妻的关系。我国法律当中明确的规定的离婚方式有诉讼离婚或者是协议离婚。在办理离婚手续时只有到当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才属于正式离婚,那么在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时双方也是需要签订离婚协议书,并在协议书中写明财产子女分割情况。协议离婚就需要双方当事人携带结婚证件,还有身份证件到民政部门来办理离婚的手续。若是起诉离婚,需要当事人准备提供的材料包括:民事起诉状,也就是离婚起诉状。夫妻的有效结婚证。原告的身份证件、户口本。并非第一次提起离婚诉讼的话,则还需要同时提供之前法院对离婚案件审理之后作出的判决书或裁定书。 2、在我国法律中规定了无论夫妻双方分居多长时间都是不可以自动离婚的。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则构成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在诉讼中,如果调解不成,应当判决准予离婚。但是非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不能适用该项规定。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