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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损坏赔偿制度有下列构成要件: 1.有损害事实出现。有损害事实的发生是指配偶过错方因实施了法定的违法行为而导致婚姻破裂从而离婚。 2.行为人存在重婚;有配偶这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违法行为。 3.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 4.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应具有因果联系。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应具有因果联系是指过错方实施的重婚;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是导致婚姻关系破裂而引起离婚,并且是造成无过错方物质或非物质损害的直接原因。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构成要件是因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的行为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就有权请求过错方进行赔偿。并且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中,法院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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