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一、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公司章程。本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均具有约束力。第二条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并领取法人营业执照后即告成立。二、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三条公司名称:有限公司。(以预先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第四条公司住所:市(县镇)路(街)号。三、公司的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的经营范围:(含经营方式)。四、公司注册资本第六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全体股东实缴的出资总额,人民币万元。(要符合法定的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或减少必须经股东会代表2/3以上表决权股东一致通过,增加或减少的比例、幅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且不应影响公司的存在。五、公司股东名称第八条凡持有本公司出具的认缴出资证明的为本公司股东,股东是法人的,由该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人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行使股东权利。第九条公司在册股东共人,全部是法人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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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章程应包含的内容有:公司名称和住所;公司经营范围;公司设立方式;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利润分配方法;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发起人和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董事会的组成、职权、任期和议事规则;监事会的组成、职权、任期和议事规则。
公司章程,是指公司依法制定的、规定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经营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的基本文件,也是公司必备的规定公司组织及活动基本规则的书面文件。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股东共同制定,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由股东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修改公司章程,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由发起人制定,经出席创立大会的认股人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修改公司章程,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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