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用人单位(工矿企业、公司、民营企事业、参加工伤保险的国家事业单位、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或包括工伤保险的综合险的工商个体户等单位与个人)参加了社保工伤保险的,均由当地接受投保的社保机构(社保局)依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以及各地地方行政法规、或人民政府的规定进行保险赔偿支付。 (2)、对于用人单位(不含国家事业单位)未参加社保工伤保险的,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针对用人单位不参加工伤保险由谁来承担,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用人单位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未参加期间,其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单位《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有关费用。
如果用人单位不承认是工伤的,由单位承担举证责任。在社保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时,单位需要依法向其证明员工受伤的伤害不属于工伤。但如果已经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就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