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中,对方有权申请人民法院冻结另一半的工资卡,这个叫做诉讼财产保全,属于当事人法定的诉讼权利。但是申请财产保全一般要提供担保,如果不提供担保人民法院有可能裁定予以驳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二条:“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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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自己的工资卡冻结了,重新办理一张银行卡或提供卡号给公司财务部进行登记即可。但如果是因为债务问题,如果换工资卡就需要通知法院了,然后继续强制执行。根据规定,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其价额足以清偿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额及执行费用为限,不得明显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因此,如果现在被冻结的卡里还有百分之十定金的数额,法院原则是不能再冻结其他银行卡的。
法院的行为违反了执行标的有限原则,被执行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执行标的有限原则要求人民法院在扣留、提取或者查封、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时,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基本生活费用。工资卡被法院冻结不留生活费,导致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基本生活发生了困难,那么执行法院就违反了执行标的有限原则,损害了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基本人权,被执行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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