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赔偿房能办房产证吗,一、拆迁赔偿房能办房产证。拆迁赔偿的房地产,原则上按被拆房地产的性质进行登记发证。办理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 (2)身份证明; (3)经规划国土部门或旧城改造办鉴证的拆迁赔偿协议书; (4)补偿与被拆迁房地产有差价的,差值部分应提交补差发票复印件及发展商出具的付清差价款证明。二、申请人符合上述规定,应该提交的资料齐全的,准予办理;资料不全的,在资料齐全后予以办理。三、拆迁赔偿房的登记价,一般按新建房的建筑成本登记;补交差价的,差价计入登记价。四、拆迁赔偿房属于商品房地产的,发红皮《房地产证》,可以转让;不属于商品房的,发绿皮《房地产证》,不能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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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没办理房产证的,拆迁时很难得到补偿,除非当事人有证据证明自己是房屋的所有权人。法律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等权限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上发生效力,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所以,如果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很难证明物权归自己所有,就很难获得拆迁补偿。
1.申请登记:申请人带需要的材料到街道办事处申请购买安置房,街道办事处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安置房申请登记工作。 2.调查摸底:街道办事处将核验安置房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资料,并将符合购买安置房条件的无房家庭进行登记造册。 3.资格初审:区房改办要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各街道办事处所报安置房购买对象的资格初审。 4、辖区公示:区房改办将通过初审的安置房购买申请人(夫妻双方)名单,并且在安置房所在的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公示5天时间。 5、集中审核:各区房改办按照分配的销售指标向市房管局等额上报申请人的有关资料,市房管局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安置房申请审核工作。 6、审核发证:经审核符合购买条件的,由当地市房管局在《购买小区安置房申请审批表》上签署审批意见,统一签发《小区安置房准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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