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刀抢劫的,不属于抢劫罪的加重情节。,【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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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刀抢劫罪的构成要素: 1.本罪的主体是年满十四周岁的人。 2.在主观方面,本罪只能由直接故意构成,故意的内容必须以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为目的。 3.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也称作双重客体,即不仅侵犯了公私财物所有权,同时也侵犯了被害人的人身权利,往往造成人身伤亡。 4.在客观方面,行为人必须具有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守护者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对人身实施强制的方法,立即抢走财物或者迫使被害人立即交出财物的行为,是否抢劫到财物,是确定既途或者未遂犯罪形态的根据,但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加重犯,将加重量刑:1、入室抢劫;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实施抢劫;3、抢劫银行;4、多次实施抢劫;5、抢劫过程中致人重伤或者死亡;6、假冒军警人员;7、持枪;8、抢劫特殊物资。显然持刀抢劫不属于上述情形,不会加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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