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非全日制工,法定假日工作的,是否支付加班费,上海市没有具体规定,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约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企业职工工资支付办法》沪人社综发〔2016〕29号二十四、非全日制就业的劳动者,小时工资由企业与劳动者约定,但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且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针对上海小时工法定假日加班算加班费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在全日制用工情况下,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当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而对于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来说,由于其实行的是小时工资制,可以不执行加班费述规定。
在全日制用工情况下,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当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而对于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来说,由于其实行的是小时工资制,可以不执行加班费述规定,但用人单位安排其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其小时工资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法定节假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