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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表决权代持协议范本

2022-11-12 09:2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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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11-12 回复

专业分析:

股权表决权代持协议范本如下: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年月日在上海共同签署。委托方: (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受让方: (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第一条委托内容。第二条委托权限。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第四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第五条委托持股费用。第六条委托持股期间甲方委托乙方代持股份的期间自本协议生效开始,至乙方根据甲方指示将代持股份转让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时终止。第七条保密条款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第八条争议的解决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请公司注册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第九条其他事项9.1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9.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以下无正文)甲方(签名):乙方(签名):其他股东对以上股权代持事宜均已知晓,并无异议。股东(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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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伟长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协议由以下双方于 2020年1月 1日共同签署。 委托方: (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 (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委托内容 1.1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对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人民币万元出资(该等出资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20%,下简称“代持股份”)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第二条委托权限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持股权作为在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在工商机关予以登记、以股东身份参与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3.1的实际投资者委托股份,甲方已实际股东的权利在公司并有权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只持有的股东的股权由股份委托以自己的名义代表甲方,不得有任何利润或处置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转让、 (一)股东权益的质押和转让。 3.2在委托期间,甲方有权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将相关股东权益转让给甲方或其指定的任何第三方。乙方无条件同意并承担当时所涉及的相关法律文件。 3.3甲方的实际所有者委托股票,有权监督和纠正不当的委托行为乙方根据本协议,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实际损失造成本身由于不适当的受托行为,提供,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3.4如果甲方认为乙方不能履行其受托责任诚信,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委托和要求乙方相应的委托股票转移到一个新的受托人由校长依法。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4.1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持股份及其股东权益。 4.2作为公司的名义股东,乙方承诺其所持有的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行使表决权时至少应提前7日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授权。在未获得甲方书面授权的条件下,乙方不得对其所持有的代持股份及其所有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4.3乙方承诺将其未来所收到的因代持股份所产生的任何全部投资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转交给甲方,并承诺将在获得该等投资收益后3日内将该等投资收益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果乙方不能及时交付的,应向甲方支付等同于同期银行逾期贷款利息之违约金。 4.4在甲方拟向公司之股东或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代持股份时,乙方必须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 第五条委托持股费用乙方受甲方之委托代持股份期间,收取代持报酬 30万元。 第六条委托持股期间甲方委托乙方代持股份的期间自本协议生效开始,至乙方根据甲方指示将代持股份转让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时终止。 第七条保密条款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请公司注册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九条其他事项 9.1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其他股东对以上股权代持事宜均已知晓,并无异议。 股东(签名):××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代持股的股东没有表决权。代持股份的法律风险是: 1、股权代持协议效力遭否定即使股权代持协议能够证明实际出资人和名义出资人之间存在股权代持关系,当股权代持协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时,仍然会被认定无效。 2、股东身份不被认可代持股关系应当基于委托关系形成,委托关系为双方法律行为,需双方当事人有建立委托关系的共同意思表示,签订委托合同或者代持股协议,对未签订合同但双方当事人有事实行为的,也可以依法认定存在委托代持股关系,并以此法律关系确定双方当事人的民事权利和义务。 3、股权被处分显名股东因其未能清偿到期债务而成为被执行人时,其债权人依据工商登记中记载的股权归属,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对该股权强制执行。 4、名义股东风险当没有足够证据证明股权代持关系时,在实际出资人怠于履行出资义务时名义股东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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