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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纠纷的受损赔偿标准按什么计算?

2023-05-19 11:2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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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5-19 回复

专业分析:

因土地纠纷产生的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二)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五)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八)住宿费:按照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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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赔偿计算标准如下:征用耕地和蔬菜地,按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倍计算;征用鱼塘、藕塘、养殖场、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按年产值的五倍计算;柴山、滩地、池塘、芦苇池等非耕地,按土地年产值的三倍计算;征用宅基地按相邻耕地补偿标准计算;房屋由建设单位另行征地重建的,原宅基地不予补偿;征用无收入非耕地,一般不予补偿。

孟金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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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取土地出让金的标准是:委托土地估价机构的按评估价的40%收取;成交价不低于基准地价的按成交价的40%收取,成交价低于基准地价的按全部地价的40%收取;划拨土地按基准地价的40%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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