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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途中交通事故对方全责要求工伤保险报销

2022-10-18 16:0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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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10-18 回复

专业分析:

对于在上下班途中发生的非本人主要原因的交通事故的,其中包含着两层法律关系,其一为工伤关系,其二为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关系。您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按照法律规定,构成工伤,是可以进行工伤申报、认定并且进行工伤索赔的。同时,对于交通事故,您也可以要求肇事者按照人身损害赔偿的规定,赔偿您相关的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如果住院的话)、营养费等费用。两者不会存在影响。事实上,单位替您申报工伤的,对您的赔偿更为有利,因为按照实践中的操作,在申报完工伤之后,社保部门也会要求您先行处理交通事故,在交通事故处理完毕之后再处理工伤。对于工伤赔偿和交通事故的赔偿,如果存在重合的赔偿项目只赔偿一次,两者不重合的赔偿项目分开赔偿,是各自进行赔付的,所以您并不需要担心申报工伤对您不利,相反工伤中特有的赔偿项目只有申报工伤、成功认定工伤之后才会得到赔偿,这对您来说是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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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途中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受伤算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认定为工伤:工作时间场所内,因工作受到伤害;工作时间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工作受到伤害;工作时间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职业病;因工外出,由工作原因受到伤害;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的;法律规定情形。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认定为工伤。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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