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300%支付工资;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不能补休的按200%支付加班工资。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三)款规定,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工作需要,法定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正常劳动时间工资的300%标准支付工资报酬。法定假日是指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的全体公民放假日。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二)款规定,用人单位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安排补休,不能补休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正常劳动时间工资的200%支付工资报酬。按《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七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企业和不能实行前款规定的统一工作时间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息日”和劳动部《关于问题解答》(劳部发〔1995〕187号)的规定,企业单位的休息日,由企业单位在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至少休息一天的前提下自主确定。
针对假日加班的工资怎么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工作时长在8小时以内的加班工资就按员工日工资的三倍计算,如果超过8小时的,超过8小时的部分,要另外按每小时的工资乘以超过的小时数再乘以3。
假日加班工资的算法:延长工作时间的,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工资至少百分之二百;法定节假日工作的,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