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法院的调解书算是离婚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法院调解书算离婚证吗”这个问题。法院调解书载明调解双方离婚的,与离婚证有同样的效力,可以证明当事人已经离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7条的规定,民事调解书和民事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是人民法院制作的记载当事人之间调解协议内容的法律文书。它既是当事人平等协商结果的记录,又是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协议予以确认后,依法赋予强制执行力的法律文书。在法院以判决书的形式作出准予夫妻离婚的情况下,夫妻是不用去领取离婚证的;由于离婚调解书与离婚判决书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所以夫妻拿到离婚调解书后也不需要领取离婚证,也就是说,离婚调解书等于离婚证。
法院调解书算离婚证,与离婚证有同样的效力,都可以证明当事人已经离婚的事实。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规定,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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