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区、县(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下列规定给予处罚:(一)连接或者隔断供热设施;改动供热设施,影响供热质量;安装热水循环装置或者放水装置;改变热用途;改动热计量及温控设施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二)盗用供热系统热水的,处以二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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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最新农村土地政策具体如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抵押贷款;进城农民三权将自愿有偿退出;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直接申报承建高标准农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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