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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是什么意思

2019-08-17 16:5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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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群群律师

2019-08-17 回复

专业分析:

否则一人有限公司,为连带,投资人并不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规定有个例外,也就不是",应当扩大投资人的责任,就是该公司财务与投资人个人无法区别;有限责任".此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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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对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当事人对其共同债务全部承担或部分承担,并能因此引起其内部债务关系的一种民事责任。属于共同责任中的一种。公司设立时,股东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设立时的全体股东对虚假出资、抽逃出资部分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一般情况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与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一样,是以其对公司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如果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其自己的财产的,则应当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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