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个人独资企业没领取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要付相应的法律责任。《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28号第二十九条对有违法嫌疑的物品或者场所进行检查时,应当有当事人或者第三人在场,并制作现场笔录,载明时间、地点、事件等内容,由办案人员、当事人、第三人签名或者盖章。第三十五条法律、法规规定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的,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实施。采取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当事人有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采取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或者解除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人批准。第三十六条查封、扣押当事人的财物,应当当场清点,开具清单,由当事人和办案人员签名或者盖章,交当事人一份,并当场交付查封、扣押财物通知书。依法先行采取查封、扣押措施的,应当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补办查封、扣押手续。如工商局没有采取上述手续,他们的行政行为违反法定程序,可直接起诉,加贴的封条无法律效力
针对个人独资企业能否以未经批准销售为由从事经营活动,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合伙企业解散后,合伙企业的法律主体资格并不立即丧失。只有在合伙企业清算完毕,并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后,合伙企业方告终止,其法律主体资格才归于消灭。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解散后,应成立清算对合伙企业的财产进行清算。在清算期间,清算人可以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从事一些与清算有关的经营活动。
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特征是经营管理灵活自由,企业主可以完全根据个人的意志确定经营策略,进行管理决策。《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可以自行管理企业事务,也可以委托或者聘用其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负责企业的事务管理。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