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服务证办理过程办理时间女方达到晚育年龄24周岁以上并且夫妻双方均未生育或收养过子女,可以在怀孕前或怀孕后三个月内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办理流程步骤一: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到女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到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领取《生育服务证》。步骤二:填写夫妻双方基本情况后,由双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并盖章。步骤三:由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对《生育服务证》统一登记、编号、加盖公章后,交由当事人保存。特殊情况:对于想要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应当按照办理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程序申报,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区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后,发给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同时收回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办理手续不同的地区在办证程序上取舍不同2012年年底,国家人口计生委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简化办证程序,流动人口可在现居住地办证登记。仍然觉得当前的办证程序复杂冗长,并将办证的时间成本折算成经济成本,主张办证时间从19个工作日缩减为4个工作日。这样的主张在“简政放权”的改革主旋律之下,容易获得认同,在政府部门一方看来也有其合理性,但相对一个证件的存废而言,精简程序所释放的成本空间必然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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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出生证明办理流程:1、受理:带上上述材料到指定的妇幼保健机构或市卫生行政部门提交申请;2、审核:工作人员将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相关材料的审查;告知:工作人员审查后根据审核情况告知申请人能否办理;3、完成:材料确认无误后即可办理。凡婴儿父亲或母亲户口在本市范围内出生的婴儿均可签发《出生医学证明》。
首先要准备如下材料: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原件以及复印件,还有近期孕检说明和特殊情况证明,携带这些材料到男方户籍所在地区居委会领取《再生育申请表》一式四份。要将申请表送交单位,让单位加具意见。男女双方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加具意见(三个工作日内完成)。之后街道计生机构在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审批后五个工作日内上报。如果同意,社区委员会将申请人《服务证》移送街道计生机构办理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服务证》送还申请人。如果街道计生机构不同意审批,将签发《不予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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