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依据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之间的关系为标准进行的分类。 1.足额保险合同。是指保险金额等于保险价值的保险合同。保险事故发生时,若保险标的全部损失,保险人按保险金额全部赔偿,若部分损失,保险人按实际损失额赔偿。 2.不足额保险合同。是指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合同,在这种合同中,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损失的赔偿责任仅以保险金额为限,超出保险金额以外的部分损失,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实务中还有超额保险合同的情形,即保险金额大于保险价值。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部分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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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的形式有: 1、投保人与保险人可以采用保险单的形式; 2、投保人与保险人可以采用其他保险凭证的形式; 3、投保人与保险人可以约定采用其他的书面形式。
财产保险合同的种类: 1、财产损失保险。是保障有形财产本身以及有关利益,因自然灾害或者是意外导致其受到损失的风险。 2、责任保险。可分为公共责任保险、第三者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等。 3、信用保证保险。被保证人根据权利人的要求投保自己信用的保险是保证保险,权利人要求被保证人信用的保险是信用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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