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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中保全收费标准是多少?

2023-08-08 19:4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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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8-08 回复

专业分析: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0条、第101条的规定,财产保全分为诉讼中财产保全和诉前财产保全,此外,在知识产权法中还规定了诉前行为保全制度。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以上是对阳泉财产保全担保费用标准2017年是怎么样的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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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诉讼财产保全,是指在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为保证将来的判决能得以实现,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人民法院依职权决定,对当事人争议的有关财物采取临时性强制措施的制度。诉讼保全案件收费标准: 1、保全财产的金额或者价额不满1000元,每件交纳30元; 2、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1%交纳; 3、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责令申请保全人提供财产保全担保的,担保数额不超过请求保全数额的百分之三十;申请保全的财产系争议标的的,担保数额不超过争议标的价值的百分之三十。财产保全期间,申请保全人提供的担保不足以赔偿可能给被保全人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其追加相应的担保;拒不追加的,可以裁定解除或者部分解除保全。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对于当事人争议的有关财物,可以适当采取临时性的强制措施,如果是保全财产金额,或者是价额不满一千元的,每件交纳三十元。对于超过了一千到十万的那部分,按照百分之一去进行交纳。对于超过了十万元的部分,一般会按照百分之零点五进行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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