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小组、询价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谈判小组、询价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针对在解除响应文件说明内容不一致时如何审查?,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招标文件审查重点内容: 一、法律的符合性审查,主要看有无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重点是运作程序、时间规定、报价方法、评标办法和合同主要条款等; 二、审查实际的可操作性,审查招标文件的制定是否与招标项目的实际相吻合,是否易于操作; 三、招标文件用语是否明确,是否存有岐义。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同志系我单位员工,性别,身份证号,年月参加工作,年月起在我单位工作,已签订劳动合同。现因(请选择如下其中一项打“”): 1、协商一致解除(由用人单位提出) 2、协商一致解除(由个人提出) 3、劳动者单方解除 4、劳动者试用期内解除 5、用人单位裁员 6、因用人单位违法,由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 7、因劳动者违法或严重违反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 8、因劳动者非过失性原因,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法40条规定) 9、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我单位决定从年月日起与该同志解除劳动合同。该同志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为元人民币,依据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规定,我单位依法支付其经济补偿共计元人民币,工资发至年月份,特此证明。员工签名:年月日用人单位(盖章)年月日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