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交通事故自诉管辖法院,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一、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属于民事侵权赔偿,可向侵权行为地诉讼原则确定管辖地。也就是在事故发生地的法院起诉。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条规定,“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可以选择向事故发生地、车辆最先到达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当然,一般是向基层法院起诉。 三、按一般管辖原则,可向被告所在地起诉。被告住所地的确定视被告而定,如被告为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其住所地为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如被告为公民的,其住所地为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地。所谓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综上,交通事故的起诉,可选择事故发生地、驾驶人所在地、车主所在地、保险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
因车祸提起诉讼应当按照下列原则确定管辖: 1、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按照经常居住地确定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指离开住所一年以上并在经常居住地居住满一年以上。 2、侵权行为地,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结果发生地和侵权行为发生地。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