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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合同一般应具备的条款如下: 1、买卖双方的姓名、住所等基本信息; 2、二手房的位置、面积、价格; 3、双方履行义务的期限、地点以及方式; 4、违约责任; 5、争议解决方式。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二手房购房合同包括的条款有:买卖双方和二手房的基本信息;二手房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办理产权登记的有关事宜;解决争议的方法;违约责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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