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呼和浩特市治安管理处所扰民怎么处罚,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噪音扰民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社会生活噪声,是指人为活动所产生的除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和交通运输噪声之外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
第一步:违法处理。 1、被路面执勤民警当场开具的简易处罚决定书,交通违法行为人应持其第三联(交银行联)于开具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前往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 2、因交通违法行为被路面执勤民警依法扣留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人应持车辆扣留凭证、本人驾驶证(驾驶证被依法扣留的和无驾驶证的持本人身份证)和机动车行驶证(或发票和合格证)15日内到分局、交警大队处罚窗口接受处理。 3、机动车因交通违法行为被电子监控设备记录违法信息的,交通违法行为人或者车辆所有人、管理人可在获知违法信息后持本人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前往分局、交警大队处罚窗口接受处理。第二步:到银行缴纳罚款。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